文章目录:
- 1、笔迹鉴定准确性有多高
- 2、司法鉴定个人签名要多少钱
- 3、笔迹鉴定可靠性的疑问
- 4、笔迹鉴定怎么做?
- 5、签名有什么讲究
- 6、我确定我没有在公司签过劳动合同,但笔迹司法鉴定出来说是我签的,个签名公司如果做假的话可以鉴定出来吗
笔迹鉴定准确性有多高
没有官方权威的统计数据,但实践中笔迹鉴定的准确性受多种客观因素影响,笔迹鉴定的结论被人民法院采纳的几率并不高,建议提供多种证据相互印证,提高证明力。
民事诉讼中经常需要对笔迹的同一性进行鉴定,但因一个人的书写习惯会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形成条件、心理原因等发生变化,故在委托笔迹鉴定时,常常因样本条件不充足导致笔迹鉴定无法给出同一性或否定性结论。
笔迹鉴定样本一般为平时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中,相同的字迹一般不少于三个。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与案后样本。案前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形成前所书写的笔迹,能更真实的反应被鉴定人书写习惯。
案后样本,是指案件发生后被鉴定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其作为样本的价值也比较高,但是存在被鉴定人故意伪装的情况,鉴定机构无法根据此类样本得出确定性的鉴定结论。
扩展资料:
笔迹鉴定出真相 查明事实促调解
今年3月份,湘潭县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齐某某诉被告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合议庭经合议后同意尹某申请笔迹鉴定。接到申请后,司法技术室立即根据申请方的申请,严谨细致地展开鉴定工作。
为确保鉴定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司法技术室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在拥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通过抽签方式选定一家鉴定机构,并由工作人员将质证笔迹比对样本移送至鉴定部门,确保鉴定部门当面受理、签字确定。
本着负责任的服务态度,司法技术室在配合材料收集的基础上,对鉴定机构的鉴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经鉴定,检材为尹某某亲笔书写签名,收到鉴定报告后,在科学的法定依据下和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尹某某归还了原告齐某某的欠条货款。
将鉴定意见作为一种法定依据,是崇尚科学和文明司法的必然结果。湘潭县法院严谨地开展鉴定相关工作,客观严格地按照规定收集和质证各类鉴定材料,保证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庭审提供了更加公正、科学的判案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法院网-笔迹鉴定出真相 查明事实促调解
参考资料来源:海淀法院网-笔迹鉴定要求高,样本提供需谨慎
司法鉴定个人签名要多少钱
具体而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一例,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是1000元一例,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一例,医疗费审查鉴定600是1200元一例,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一例。
笔迹鉴定可靠性的疑问
笔迹鉴定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应当说,排除安外因素的情况下,国内笔迹鉴定的准确率只有70%左右。所以一般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以鉴定结论为主要依据,但是也会参考其他证据,如果其他证据明确指向的结论与鉴定结论相悖,那么法官也可以不采信笔迹鉴定结论,但是这种情况较少见。
笔迹鉴定怎么做?
笔迹鉴定程序首先是预备检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明确送检要求、查验物品笔记是否清晰完整、查验样本是否充分符合质量、办理受检鉴定手续交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阶段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
一、鉴定的受理由鉴定人负责初审,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提交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受理由承办人负责,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决定补充材料的: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二、鉴定的实施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移交鉴定材料: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做好鉴定相关准备: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检验)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时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三、鉴定文书的签发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制作鉴定文书: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送鉴定人核实: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报机构负责人签发: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将文书送达委托人。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立卷并归档:笔迹鉴定的流程简单来说,首先是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其次是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这个司法鉴定,最后是出具鉴定报告。
扩展资料
笔迹心理学专家刘兆钟先生将笔迹的特征分为八个方面:
(1)笔画的特征。包括笔画的长大劲健、短小有力、笔画粗而有劲、连环盘绕、笔画刚健、笔画粗细均匀、笔画拘谨、涂满错处不让辨认……等44个特征;
(2)速度(6个特征)和力度(4个特征);
(3)间架结构特征(6个特征);
(4)墨色特征(7个特征);
(5)字形特征(16个特征);
(6)字行的特征。包括字行的运行、字行的起止、字行间距、字行与边白的距离、字行在格内的位置等;
(7)书体的特征。包括喜写楷书、草书……等10个方面的特征;
(8)章法特征。包括排列整齐、浑然一体、通篇字由大而小、失之协调……等10个方面的特征。此外汪昌禹先生将笔迹特征分为七个方面。他的分类与刘兆钟的分类有很多共同之处。四、对于两种不同角度的汉字笔迹特征分类的比较。
前面的两种分类是从笔迹鉴定和笔迹心理分析的两个角度进行的。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既有许多相同之处,又有一定的差异。由于笔迹鉴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鉴定笔迹的异同与真伪,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侧重于把握住那些能够反映出不同特点的笔迹特征。
比如“笔痕特征”,在笔迹的鉴定方面,对于是用什么样的笔书写的,是新笔还是旧笔,是完整的笔尖还是破损的笔尖书写的等,对于笔迹鉴定和侦破案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于心理分析的价值就不是很大。再比如“语言特征”。
从笔迹鉴定的角度看,“语言特征”反映了一个人的语言习惯和语文水平,比如用词的习惯、词汇水平的高低、语法与修辞的特点和水平等个性特点。这些方面对于笔迹鉴定来说,由于能够反映一个人的语言特点,因此,分析笔迹的这些差异性特征,对于区别笔迹的异同是很重要的。
而对于笔迹心理分析来说,书写的语言内容在一定情况下也有助于笔迹的心理分析。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笔迹分析是不注意其书写内容的,甚至刻意回避书写内容对笔迹分析的影响作用。
签名有什么讲究
说起签字,看着似乎很平常很平常,但是实际上是大有乾坤,会用的人能用出价值来,不会用的人能随时掉进坑里。但是,这么重要的一项内容,我发现似乎也没有人专门开课来讲一讲,我也没有发现有人会花钱专门就这个事情来咨询律师,都是遇上了大麻烦才会想起找律师。今天,我根据法律原理及实务经验将这个签名的事情聊一聊。
签名,一般人通常关注的是2件事情:一是有没有签名;二是签名是真的还是假的。这2件事情当然非常重要。其中,有没有签名这个事实是比较表面化的,大部分人并不会搞错。
但是,关于签名真假这件事情,很多人是比较轻视的,大部分人心里觉得签名真假最终是可以依靠技术鉴定来确认的。也确实是如此,笔迹鉴定的准确率还是相当高的,只要有足够的对比样本就行。
当然会有个别例外,比如在一些遗产继承类的案件中,遗书上的签字鉴定就可能会遇到对比样本不足的问题。
是的。签字真假如果最终有争议,是可以通过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司法鉴定来解决。但是,如果只知道这个,或者说只依赖这个来管理相关的签名,那并不是最优的方法。特别是企业在进行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最好的管理是最大限度地合理避免这类争议的产生。
另外,关于签名,其实有更多有价值的内容,而不止是有没有答名和签名真假这2个事。
下面,关于签名,我分别来说说那些你平时可能不太会想到的事情。
二
有没有签名的问题。
大部分不是从事法律专业的人,都有一个习惯思维,那就是:有了签名才作数。比如一份书面合同,如果大家都没有签字,就认为这份合同不成立了。真的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这样。即使没有双方签字的合同,有好多的可能性里,双方就是成立一个合同。听着奇怪,其实不怪,怪在很多人对“合同”的错误理解。
很多人以为那样印在纸面上的协议才是合同,这在法律上是错的。我们国家的民法、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它的定义不是一张写着如何如何文字的书面文件,它的定义是合同双方建立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们建立了这样一种性质为合同的关系,你们之间就是有合同的。书面合同文件,只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种类之一。完全可以没有这个证据,以其它种类证据证明也可以。最典型和常见的是,双方用各自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来证明了双方存在了合同关系。
或许你觉得这种合同是很少见吧。哪里少见了,我们平时坐个公交车和地铁,你有和公交公司和地铁公司签客运合同吗?没有啊,你通过安检付费进入公交车和地铁,公交车和地铁司机开着车送你到各指定站点。你和公交车公司、地铁公司都用各自的行为建立了一个合同,客运合同。
再比如,最常见的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有劳动合同关系吗?当然是有啊,这基本已经是常识。
上面说的可能不是商务类的合同。而事实上,这样用行为来建立合同的例子,在商业领域并不少见,很多是出于便利或是局部行业和地区的习惯。
所以,不签名也可能成立合同,这个道理是很有用的,否则容易产生误判。
我确定我没有在公司签过劳动合同,但笔迹司法鉴定出来说是我签的,个签名公司如果做假的话可以鉴定出来吗
劳动合同上签字是公司作假的,那么一定要自己去鉴定笔迹,不能以公司鉴定的笔迹为准,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权威的统计数据,但实践中笔迹鉴定的准确性受多种客观因素影响,笔迹鉴定的结论被人民法院采纳的几率并不高,建议提供多种证据相互印证,提高证明力。民事诉讼中经常需要对笔迹的同一性进行鉴定,但因一个人的书写习惯会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形成条件、心理原因等发生变
;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移交鉴定材料: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明确鉴定具体事项: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