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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高危证申办流程
一、首先要经过体育局审批并办理了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要获得该许可证,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符合国家标准数量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有系列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二、再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需准备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书。
4. 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
5. 申请单位各项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6. 申请单位经营地址方位示意图,标明具体位置。
7. 经营场所平面图(需标明各功能间名称、面积;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位置,基本卫生设施情况及照片)。
8. 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9. 房屋所有权和租赁证明。
10. 单位承诺书及进货单位检测报告(相关证件)。
11. 申请许可单位验收合格后,按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需提供具备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应公共用品的卫生检测报报告,泳池水水质检测报告,有中央空调的还需提供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三、最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由于游泳是一项高危性体育项目,所以 2014 年 5 月 1 日,国家体育总局修改了游泳场所强制性标准, 对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的许可证申领设置的条件更加严格。为此,市体育局还专门制定了一个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游泳项目实地检查 (检测)方法》,其中对游泳池池壁光洁度、游泳池色彩、照明、水深、警示标示、水池扶梯、地面防滑度、救生观察台、 救生器具、急救用品配备等都有明确标准。同时,还要求救生员必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 劳动部门颁发的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慈溪开办一个游泳场馆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一、需取得的证件
1、体育部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2、卫生部门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申请必备条件
1、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1)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
(2)无视线盲区;
(3)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米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1.35米;
(4)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5)水面面积500㎡以下至少2个,500㎡以上(含500㎡)至少4个出入水池扶梯;
(6)扶梯应经过光滑倒角处理,不应有粗糙或锐角部位;
(7)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防滑,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不少于0.5;
(8)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9)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
(10)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11)儿童游泳池不应配备戏水设备;
(12)有广播设施;
(13)游泳池水面面积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及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
(14)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小于1.5m;
(15)有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附合格证明、清单和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16)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附合格证明、清单和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17)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18)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
(19)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等。
2、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
3、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游泳人员须知、溺水事故处理制度以及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等);
4、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经营场所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5、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卫生管理组织、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2)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3)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6)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7)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6、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7、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8、经营者应当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9、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场所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应当配置与其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11、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卫生间;并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12、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13、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14、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并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15、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16、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三、申请所需材料
1、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原件);
2、书写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房屋设计用途/性质、房屋总体结构、经营场所所在具体位置、泳池尺寸及面积、救生员数量、开放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填写申报表(注明开放时间);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4、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并附泳池平面图(需标明泳池面积) ;
5、《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说明性材料中“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应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拍成照片附目录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合格证明;
6、配备不少于3名(2名固定,1名流动)的游泳救生员,并提供游泳救生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浙江省水上救生员上岗证》;游泳池水面面积250平方以上的,每增加250平方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并提供相关救生员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开展游泳培训的,担任游泳指导的人员必须获得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浙江省水上救生员上岗证》;游泳培训班每班人数不得超过20人,每班必须配备游泳指导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各1名;辅助人员需要提供初级水上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浙江省水上救生员上岗证》;
7、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游泳人员须知、溺水事故处理制度以及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等);
8、组织机构和章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决议等;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原件);个人独资企业无须提供;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文件);
9、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10、经营场所(标注面积)平面布局示意图并标志功能间名称、主要设备和卫生设施位置;
11、卫生管理组织与卫生制度;
1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13、大型公共场所室内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采光、照明、噪音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检测报告;
14、大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报告(暂不提供)
15、小区内的配套游泳池场所需提供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证明 。
四、简要审批流程
1、向市场监管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营业执照》,并获得核准;
2、向文广窗口提出申请,一次性提交文广、卫生部门所需资料;
3、各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实质性审查;由文广窗口组织卫生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
4、现场勘验通过,申请人到文广窗口一次性领取文广、卫生许可证件或批文;
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谁办理承诺书
申请人初次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应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体育行政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新证办理)。
嘉兴高危险性体育许可证申请条件
有符合国家标准数量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有系列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已办理高危许可证的经营者应当将高危许可证、救生员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张贴在醒目的位置,方便公众监督。尚未办理高危项目许可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在年底前到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办理。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无证经营,体育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要求,“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不包括单纯意义的嬉水乐园、嬉水池等嬉水项目。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证,还要有符合国家标准数量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有系列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申请办理需递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社会体育指导员、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工商营业执照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符合国家标准数量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有系列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二、再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需准备材料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 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