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常识积累每日一练_公考常识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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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跪求公考常识判断的练习题(大量)

在这个中用很多哪方面的题目和总结。这是下载的法律总结的东西,这样记起来好记。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50、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5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5、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6、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7、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0、如果被教唆之人未犯被教唆之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1、管制期限:3个月——2年

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

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15年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

6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死缓。

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63、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10年以下。

64、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6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6、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7、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68、缓刑适用范围;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9、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70、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71、减刑适用范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二)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78条所列6项之一),应当减刑。

72、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73、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74、假释适用范围:被判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75、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76、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10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77、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78、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罪,犯此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79、犯劫持航空器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80、非法制造枪支、弹药后又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应以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吸收犯)

8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规定处罚。

82、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8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中,如果劳动安全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成立该罪;如果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没有提出事故隐患,行为人因而未采取措施的,不成立该罪。

85、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

86、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规定的特定伪劣产品,但不符合各该条规定的构成要件时,如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则依照刑法第140条的规定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7、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规定的特定伪劣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凑成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条竞合)

88、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共犯论处。

89、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数罪并罚规定处罚。

90、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商业受贿罪)中,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收受他人财物,都必须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者允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利益的性质和种类,则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并且要数额较大)

91、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行为人必须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至于实际上是否获取了不正当利益,则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9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数额须为巨大(以上)。

93、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主体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上)。

9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主体为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上)。

95、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96、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同上。

97、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过资产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上)。

98、伪造货币的,处3年——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50万元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50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伪造货币的总面额未万元以上);(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99、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区别:(1)前罪要求数额较大,后罪无此要求;(2)前罪为一般主体,后罪为特殊主体。

100、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也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1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和第172条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151、敲诈勒索罪以数额较大为成立要件。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此相威胁而索取财物的,成立敲诈勒索罪。

152、盗窃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第124条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

153、盗窃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154、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15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156、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157、盗窃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158、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159、诈骗未遂但情节严重的,应以诈骗罪(未遂)论处。

160、向自动售货机内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商品,数额较大的,不成立诈骗罪只成立盗窃罪。

161、以虚假、毛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成立诈骗罪。

162、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将专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163、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构成刑法第368条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而不成立妨害公务罪。

164、妨害公务罪中,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采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对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则不要求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只须故意阻碍),但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165、妨害公务罪中,暴力行为如果触犯了其他罪名,如暴力行为致人重伤、抢夺执法人员枪支等,应视为想像竞合犯,原则上以一重罪论处。

166、同时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行为的,只认定为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167、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后,又利用该公文、证件、印章实施其他犯罪的,从一重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牵连犯)

168、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不认定为盗窃罪或抢夺罪。

169、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窃取他人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从一重罪处罚。

170、成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不惜不是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否则成立刑法第111条规定之罪。

171、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后又非法使用的,只成立非法生产间谍专用器材罪。

公务员考试行测中的常识判断怎么复习啊?每次都错很多。

常识判断,错很多,说明平时积累还是不够啊;

昨天,像常识这种,不管对错,你都要了解,都要掌握,每一个答案,每一个选项都要了解;

不是做对了这题,就完了,每一个选项都去了解哪错了哪对了,都是知识点;

这样,多做一些,就越积越多啦;

好好准备,距离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有大约3个月的准备时间,

加油,祝万事如意,^_^

常识判断

1.政治常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党史等

2.法律常识——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

3.经济常识——重大经济现象、政策和措施

4.人文常识——我国的历史、中医、戏剧、国画、书法、文学作品等

5.科技常识——科技史、最新科技成果

6.国情社情——我国的资源能源、人口与民族、经济成果等

2021年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常识判断 ?

你好,这是公务员常识模块题中常考的题型和内容,要求对一些历史人物和历史文化比较了解,否则很难回答的出来,具体的解答和分析如下:

1.下列作者与诗句对应不正确的是( )

A.岳飞──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B.柳永──良景对珍筵恼,佳人自有风流

C.李清照──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

D.曹丕──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

答案: C

解析:C项“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出自辛弃疾的《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全文为:“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3.下列哪个成语的典故不是出自《孟子》( )

A.刻舟求剑B.杯水车薪 C.拔苗助长D.出尔反尔

答案: A

解析:A项,“刻舟求剑”出自《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B项,“杯水车薪”出自《孟子·告子上》:“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C项,“拔苗助长”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茫茫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D项,“出尔反尔”出自《孟子·梁惠王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

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有没有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主要是为了帮助您养成一个坚持练题的好习惯,其次练习的这些题目都是考试中常考的题型。也可以帮助您更好地掌握常考的知识点。

2015年四川公务员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3日至6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2015四川公务员面试费用是:80元,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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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每日一练,这几道题你能4分钟内做全对吗

【行测模拟题】

1.细胞外壁缺损在医学上称为缺壁型或L型菌,称L型是由于该型菌最早发现于Lister研究所。以青霉素治疗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例,在剂量充足,作用时间充分时,葡萄球菌因其细胞壁合成严重受阻,终致不能繁殖而死亡;若抗生素剂量不足或疗程太短,葡萄球菌中有部分耐力强者,以胞壁缺损形式保存下来,这种细胞称为金黄色葡萄球菌L型。这些“体无完肤”的病菌依然可以繁衍后代,而且迟早还会修复成原先的病菌。

下列选项中,对上文理解错误的是:

A.在抗生素剂量充足,作用时间充分时,某些细菌因其细胞壁合成严重受阻,终致不能繁殖而死亡

B.若抗生素剂量不足或疗程太短,就会有部分细菌以胞壁缺损形式保存下来

C.细菌外壁缺损在医学上被称为缺壁型或L型菌

D.虽然不能修复成原先的病菌,但缺壁型病菌依然可以进行繁殖

2.有这样一则寓言:几个小孩子每天都在一处院子前嬉闹。院子主人不胜其扰,拿出25元分给这几个孩子,感谢他们让院子充满热闹气氛。第二天院子主人分给孩子们15元,第三天只拿出5元,解释说积蓄就要花光了,以后孩子们再来,就拿不到钱了。孩子们很失望,从此再没有来玩耍,院子恢复了安静。心理学上,“动机是行为的原形”,内部动机遵从的是内心意愿,外部动机则是在外界物质的刺激下形成的。一个小小的物质激励,让孩子们“为快乐而玩”的内部动机,转化为“为报酬而玩”的外部动机,孩子们因此忘记了玩耍本身的快乐意义。

这段文字能给公务员工作带来的启示是:

A.面对群众,要讲究工作方法

B.面对问题,要严谨求实

C.面对工作,要有主人翁意识

D.面对挑战,要敢于担当

3.冬日饮茶,自带几分禅意。窗外寒风呼啸,窗前水沸炉暖,茶香因为寒冷的映衬,愈发清冽,直抵心源。有人说,若要体会冬天的妙处,必经时间的淘洗与打磨,如同体会茶气一般,必要走过高山与峡谷,看尽湖泊与激流,从盼望“”,到“快日明窗闲试墨,寒泉古鼎自煎茶”,酒茶之间,岁月酿出了酒香,日子氤氲着茶气。平淡天真里,是静穆,是微笑,是禅意在吹拂。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

B.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C.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

D.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参考答案与解析】

1、正确答案【D】

解析:由末句“这些‘体无完肤’的病菌依然可以繁衍后代,而且迟早还会修复成原先的病菌”可知,D项的“不能修复成原先的病菌”理解错误。故本题选D。

2、正确答案【C】

解析:文段指出动机有外部动机和内部动机之分,内部动机遵从内心的意愿,外部动机则需要外界物质的刺激,寓言中的孩子们被外部的物质激励所迷惑,忘记了自己玩耍本身的快乐意义。这个故事启示公务员,不能被外部的物质刺激所迷惑,要始终不忘初心,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本色。C项的“主人翁意识”与“内部动机”对应恰当。故本题选C。

3、正确答案【B】

解析:与后句的“酒茶之间,岁月酿出了酒香,日子氤氲着茶气”对应,横线处填写的诗句应该含有“酒”这一元素。A项“寒夜客来茶当酒”以茶当酒,饮的还是茶,排除。由横线前的“有人说,若要体会冬天的妙处……”可知,诗句描写的应该是冬日饮酒,C项是春天,D项是秋天,均可排除。B项的“天欲雪”符合冬天的语境,且包含“酒”这一元素。故本题选B。

4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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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5 下午 08:56:39

    、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上)。 9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主体为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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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5 下午 03:18:31

    耍本身的快乐意义。这个故事启示公务员,不能被外部的物质刺激所迷惑,要始终不忘初心,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本色。C项的“主人翁意识”与“内部动机”对应恰当。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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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5 下午 05:46:04

    、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3.经济常识——重大经济现象、政策和措施4.人文常识——我国的历史、中医、戏剧、国画、书法、文学作品等5.科技常识——科技史、最新科技成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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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5 下午 03:50:22

    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成立该罪;如果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没有提出事故隐患,行为人因而未采取措施的,不成立该罪。 85、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以造成严重后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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