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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父母死后如何守孝?有哪些风俗?
在古代,当父母仙逝以后,子女有守孝的传统。古代中原文化认为,父母死后,子女要迅速通知有关亲属和乡里邻居。唐宋以后,流行以放鞭炮的方法向乡邻报丧致哀。 奔丧,古代汉族认为,接到父母丧讯后,儿女应首先以哭来回报使者,然后详问父母死因,问毕又哭,哭毕即应上路奔丧。奔丧路上,应该吃素。早上见星而行,晚上见星始止,不避昼夜。临到家乡时,应"望乡而哭",若是奔国君丧,则"望都而哭"。因病残、临产、坐月子等原因不能奔丧的子女,则应寄物以吊。 追悼仪式 入葬死者之前举行。古代汉族的追悼仪式,多由族长、巫师、道士等主持,一般都要介绍死者一生的功绩,希望死者灵魂能保佑子孙后代发达兴旺。 二次捡骨葬 我国南方、东北和沿海地区古今都很流行的一种葬俗,大致有三类:先土葬后捡骨;火葬后再捡骨;同葬后再捡骨。 崖葬 包括悬棺葬、崖墓、崖洞(穴)葬等,涉及到汉族和南方许多民族。如悬棺葬的主要特征是葬在崖上,利用天然洞、绝壁上的天然平台;或在崖上开凿横龛直洞;或在峭壁上凿孔钉桩以放置棺木。 火葬 我国最古老并对现今社会影响最大的丧葬习俗之一。 居丧守孝 古代汉族在埋葬死亡亲属后,还有居丧守孝之俗。居丧期间,不能唱歌跳舞,不能娶妻纳妾,不行房事;上层贵族出入不能走正门,上下不能走中阶;孝子应在父母墓旁搭棚而居。在棚内要求做到"言而不语"、"对而不答"、"不与人座";前三日不饮食,前七天内只能吃粥,七天后才能吃蔬菜水果,过"二七"14天后才能吃肉。一般认为,居丧三年之内都不宜饮酒。三年期满,要举行一次隆重祭祀,然后方能起灵除孝。 扫墓 有的也称"挂青"、"上坟"、"挂纸"。实际上是古代祭祀制度的遗存。汉族、仫佬族、侗族、瑶族等都流行在每年的清明上坟祭祖。 现在汉族还普遍保留着此俗。扫墓时,较富有的人家,往往抬着一席丰盛的酒菜到墓地,恭敬地陈列在祖墓前,一面焚化纸锭,一面叩头行礼,然后或在墓地吃掉酒菜,或抬回家再吃;稍次的人家,则只端一两碗酒菜到墓地,也焚化纸锭;再次的人家,则只焚化纸锭,或掘几杯泥土,捧堆在坟顶上,再随便折几支嫩绿新枝,插在坟上。 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所谓圣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那是不对的,监察御史马上提出弹劾,可以处分到永不录用的程度,是很严重的。不过有一点例外,以武将来说,他正在前方作战,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请假还乡,皇帝可以下诏书,着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这才可以不还乡。在戏剧里可以看到,有的戏里武将穿半边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阵,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国家非要这个人不可;有些是他还乡守孝以后,丧服未满,皇帝下命特别起用,名为“起复”。而起复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退休以后再起用,一种是还乡守制的人起用。 古代连皇帝也要守丧三年。譬如说丧其中是不准结婚的,年轻皇帝登位前若要结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没有就位以前,丧事没有发布,先办婚事,第二天再发丧,否则就违犯礼制。这种古礼连皇帝都要遵守,这是中国文化的精神。
古代时期父母去世时,古人为何都要守丧三年?
作为有着5000年文化传播的泱泱大国,居丧制度也是其中一项特点鲜明的流传下来的制度,所谓的居丧制度是指长辈去世后,家人为表达自己的哀思之情而在饮食起居各方面都不同于平日的表现。
最早出现守丧三年的说法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应该是由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孔子提起的。在《论语》中有记载:“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 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这段话就是对守丧三年原因最有力的诠释, 宰予 觉得守丧三年时间太久,但孔子说孩子三岁时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当父母去世,守三年丧,是对父母环抱我们三年并抚养长大的一点还报。
以此来看,古人守丧三年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表达对父母长辈的哀思,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古来最讲究的就是仁孝,孝敬父母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对于长辈去世丧仪的规模、伤心程度以及守孝三年的决心和是否能够安分守孝。所以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就有了守丧三年的行为,并一直被沿用,古代的官员在有长辈去世之后都会有回家丁忧的行为,这一点在现在的古装电视剧中也多有体现,回家丁忧是必须为之,在这期间,如果出现有玩乐奏乐、嫁娶、怀孕生子等行为,都会被视为行为不端,所以在古代,礼仪制度是非常细致且严格的。
不过父母之恩大于天,父母于子女的付出远远不是这守孝三年能够报答的,在日常生活中,多孝敬父母才是对父母的最好的报答,心怀感恩才是报答的最好的途径。
古代人守孝有什么规矩,守孝要守几年时间?
百善孝为先,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而且这个标准一直被沿用到今天,不过有些人就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会有守孝三年这个规定呢,人死了入土为安,就算心中难过守孝一年,两年不好吗?为什么非得是三年呢?
其实孔子说过: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从这句话里就可以解释出我们守孝三年的原因,你是三年才从父母的怀中离开的,那父母离去,让你守孝三年,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古礼,
关于守孝期间的规定,依照古礼研究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因孝治天下,不管做官的人,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那就是有罪,就不配为官(君主允许的不算,例如对武将来说,他正在前方作战,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请假还乡,皇帝可以下诏书,着他移孝作忠,可以不还乡)
在古代连君主也要守丧三年。丧期中是不准结婚的,年轻君主登位前若要结婚,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可以看到在很多的年代都有这样的事,如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君一死,新君没有就位以前,先办婚事,第二天再发丧,否则就违犯礼制。这种古礼连皇帝都要遵守,这是我们古代对于孝道的精神。对于那时候的人来说,父母死了,不但是你自己自主的悲痛,朝廷人伦都要在要求你悲痛,这也是古礼。
守丧,古代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丧服的亲疏远近,守丧的行为也应表现出相应的等级,关系越是疏远,对守丧期间的行为节制也就越少,反之,节制就越多。守丧习俗经过儒家的这样一番改造,对守丧期间的行为加以标准化、系统化与等级化,于是就演变成为一种礼教制度,即守丧之制。
果出现有玩乐奏乐、嫁娶、怀孕生子等行为,都会被视为行为不端,所以在古代,礼仪制度是非常细致且严格的。不过父母之恩大于天,父母于子女的付出远远不是这守孝三年能够报答
帝登位前若要结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没有就位以前,丧事没有发布,先办婚事,第二天再发丧,否则就违犯礼制。这种古礼连皇帝都要遵守,这是中国文化的精神。古代时期父母去世时,古人为
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那是不对的,监察御史马上提出弹劾,可以处分到永不录用的程度,是很严重的。不过有一点例外,以武将来说,他正在前方作战,假使父母死了
皇帝特殊的慰留,国家非要这个人不可;有些是他还乡守孝以后,丧服未满,皇帝下命特别起用,名为“起复”。而起复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退休以后再起用,一种是还乡守制的人起用。古代连皇帝也要守丧三年。譬如说丧其中是不准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