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1、娱乐场所,毒品死灰复燃,它的危险在哪里?我们该如何远离毒品,拒绝毒品呢?
- 2、我国对娱乐场所涉及毒品违法行为时处罚形式有哪些
- 3、青少年的什么行为使得聚众吸食合成毒品的案件时时发生
- 4、娱乐场所吸毒被抓怎么处理?
娱乐场所,毒品死灰复燃,它的危险在哪里?我们该如何远离毒品,拒绝毒品呢?
娱乐场所毒品死灰复燃的危害极大,娱乐场所的人员多,会造成毒品成瘾的人员增多,一人吸毒,悔恨一生,祸及全家,危害社会。
我们远离毒品的方法:
1、保持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睦的家庭关系,培养自己良好的爱好,注重习惯的养成。
2、结交有固定收入、无不良嗜好的朋友。烦恼时有倾诉的对象。
3、养成不吸烟、不喝酒的习惯,避免去娱乐场所。不得不去娱乐场所时不随意抽不熟悉人的香烟,不随意和不认识人或不知来历的饮料。
4、自己有一份稳定正常的工作。
5、不能轻信别人的引诱,认清毒品的危害,对毒品坚决说”不“。
我国对娱乐场所涉及毒品违法行为时处罚形式有哪些
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2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青少年的什么行为使得聚众吸食合成毒品的案件时时发生
青少年的(从众心理)使得聚众吸毒合成毒品的案件频频发生合成毒品滥用蔓延迅速。
社会心理学已经证实,人们具有从众心理(conformity),当决策者行动时,常常考虑他人的判断和行为,即使知道其他人是一种从众行为,完全理性的人也会参与其中并采取类似的行为。
如果脱离了大多数,会让人产生不安感,尤其是对自己缺乏自信的时候,这种心理效应会更加显著。(也称为“同调行为”)
扩展资料:
从众行为产生的因素
群体因素
群体一致性:个体在面对一致性的群体时所面临的从众压力是非常大的。当群体中意见并不完全一致时,从众的数量会明显下降。
群体规模:在一定范围内,人们的从众性随着群体规模增大而增大。
群体凝聚力:群体凝聚力越高,个体对群体的依附心理越强烈,越容易对自己所属群体产生强烈的认同感。
个体在群体中的地位:个体在群体中的地位越高,越具有权威性,就越不容易屈服于群体压力。
情境因素
刺激性的物质:刺激性的物质是影响从众行为的情境因素之一,人们更容易对模棱两可的刺激物做出从众反应。
时间因素:交互作用的早期更容易发生从众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从众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从众心理
娱乐场所吸毒被抓怎么处理?
娱乐场所涉嫌吸毒违法的处理如下: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严厉禁止毒品,不论是吸毒还是犯罪,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烈,越容易对自己所属群体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个体在群体中的地位:个体在群体中的地位越高,越具有权威性,就越不容易屈服于群体压力。情境因素刺激性的物质:刺激性的物质是影响从众行为的情境因素之一,人们更容易对模棱两可的刺激物做出从众反应。时间因素:交互作用的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
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