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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台了吗
为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推广和应用,近日上海浦东新区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浦东新区关于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4—2015年)》,对浦东新区购进新能源汽车者进行相关补贴。《办法》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拥有浦东新区户籍或目前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1年以上的个人。
2、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从事环卫、物流和出租等行业的企业。
二、补贴车型及要求
1、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在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
3、售价不高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补贴标准
对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补贴2万元/辆。
四、补贴申请、审核与发放流程
1、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由购车所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统一收集、整理、初审,并每月报送至浦东新区经信委或其委托单位统一审核。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⑴申请表(一式四份);
⑵新能源汽车购买发票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⑷户口本原件验证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或1年以上社保交纳证明、身份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出具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⑸其它相关材料。
2、浦东新区经信委或其委托单位负责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在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车所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并由该销售公司在两周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车人或企业提供的有效银行卡帐户。
3、在本办法发布前已完成购买新能源汽车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按本条款中第一条要求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按本办条款中第二条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车人或企业提供的有效银行卡帐户。
五、资金来源
在浦东新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买补贴资金。
六、监督管理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申报、审核和发放,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2、对在补贴资金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新区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收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同时取消其申报资格。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是怎么样的?
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是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不需要拍号即可获得车辆指标。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五条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还应当符合: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个人用户名下没有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关于上海新能源汽车的其他规定。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九条本市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等窗口,办理新能源汽车确认凭证审核事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时,可以按照规定渠道和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市经济信息化委对消费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交的消费者购车车型信息进行审核,符合专用牌照额度申领条件的,发放确认凭证。市交通委凭确认凭证等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市政府——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上海新能源车上牌新政策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
本实施办法所称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
个人用户是指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自申请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下列人员: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单位用户是指本市党政机关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本条第二款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1.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不再发放额度凭证。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所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在本市销售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符合本市管理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本市公交汽车领域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上海新能源牌照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截止2021年2月,上海新能源牌照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单位用户是指本市党政机关和在本市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扩展资料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维护、数据采集、数据研究及信息发布等工作。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集、分析、汇总和使用数据,不得利用采集的原始数据,开展侵犯相关法律主体权益的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九条本市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等窗口,办理新能源汽车确认凭证审核事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时,可以按照规定渠道和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经济信息化委对消费者提交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