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车充电桩的文件_电动汽车充电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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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装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准备什么资料呢?

据工作人员介绍,居民自用充电桩用电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电申请表》(可前往国网平潭供电公司申领)。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固定车位的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

四、物业部门出具允许施工的书面说明。

五、电动汽车购买证明。

携带以上材料即可前往国网平潭供电公司营业厅申请办理。

地址:潭城镇东大街76号

需要注意的是,国网平潭供电公司在受理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为申请者安装供电线路,但充电桩设备需要用户自行购买。

新能源汽车家庭充电桩:注意事项:

1、申请的新电表用于计量充电设施使用电量,使用电量与居民家户用电是分开计量的。二者独立,家居居民用电为阶梯电价收费,而充电设施用电为固定电价收取电费。

2、申请家用充电桩安装过程中,与物业方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充电桩的安装,涉及线路架设,电路走向,电表安装,费用计量等。

3、家用充电桩的安装架设,最担心的是消防安全问题(大型的充电站都是必须配备消防设施的),因为老社区多数没有充电桩建设位置,所以相应的配套设施并不完善,与物业方做好良性沟通也是必要的。

4、另外国家电网供电所的勘察也十分重要,不合理的线路架设,影响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整个小区。

新能源充电桩怎么申请?

第一步:车主(用户)须填写《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申请登记表》。

第二步:在住宅小区内安装时,需报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确认车位使用情况,由其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车位使用情况;

在办公场所安装自用充电桩时,用户所在单位或其物业服务企业需确认车位使用情况,在《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第三步: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在《登记表》上确认为用户建桩并盖章。

第四步:申请用户持《登记表》、身份证明、车位现场环境照片、车位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域供电部门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其中,《登记表》1式5份,供电部门统一收取,市建委、经信委、用户、车企各存一份。

供电部门会同申请用户和建设主体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可行性勘察并确定施工方案,供电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用电方案答复意见并在登记表上盖章。

车主(用户)确实无法落实固定车位安装自用充电桩,但仍有购车意愿的,应向车企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公用或共用充电桩等其他场所的充电设施上自行解决所购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扩展资料

《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和共用充电桩建设安装暂行规定》已陆续向各区(县、市)政府相关部门、供电部门以及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充电桩建设企业、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停车场业主等相关单位发放。

如果想要领取表格,可向市建委(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71-89933917。

参考资料来源:新能源网-关于印发《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和共用充电桩建设

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客户,办理充电桩报装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用电户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物业产权权属证明;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如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交相关缴费资料。

5、对于占用小区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停车场等,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意书。

6、如仅租用车位,同时需提供车位拥有者的同意材料、业主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电费担保书、客户声明。

客户声明内容包括:

①声明本人是合法租赁该住宅;

②声明该住宅所发生的电费由租赁户本人承担;

③声明在供电企业联系不到租赁户的情况下,同意可由物业权属业主或原住房租赁企业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销户或更名过户手续。

注:如属人防车位报装,需物业方出具物业证明或客户提供人防车位使用权证。

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人员告知为准。

办理途径:

微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需要办理的新装业务类型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背书合同》并确定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后提交即可。

完成报装申请后,供电部门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完成现场勘查并收集办理资料后就可为您装表送电。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最高万元补贴 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细则发布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西安发改委获悉,1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快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如下: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其财政补贴。

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的,应同时满足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政府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査中无违法违规现象;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等条件。

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满足下列条件: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的自有产权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此外,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合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

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相关目录;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70千瓦;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公里等。

新建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市民,请登录市发改委网站申报,补贴对象公示等信息也将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

财政部:支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易车讯 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支持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完善教育、养老、医疗、育幼、住房等支持政策体系,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

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支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山东省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

山东省能源厅发布了《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居民小区充电桩、公用充电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专用充电桩、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充电桩及其相关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等纳入奖补范围。

对于充电设施奖补方式,《通知》从三个方面给出奖补参照标准。

关于设施奖补,《通知指出》按照单桩参照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直流快充桩奖补400元/千瓦,奖补上限4.8万元/桩;交流慢充桩奖补300元/千瓦,奖补上限2000元/桩;带有有序充电控制功能的交流充电桩奖补400元/千瓦,奖补上限4000元/桩。设施奖补金额不高于招标价格。

关于建设奖补,在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内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总投资扣除充电设施购置费用外剩余投资的40%给予建设奖补。

关于奖补比例,各地市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和居民小区周边1.5公里范围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总奖补资金的50%,或居民小区的奖补桩数不少于当地总奖补桩数的50%

5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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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1 下午 08:32:33

    理资料后就可为您装表送电。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个人最高万元补贴 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细则发布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西安发改委获悉,1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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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1 下午 05:14:41

    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易车讯 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推进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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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1 下午 06:37:23

    应不少于300公里等。新建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市民,请登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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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1 下午 08:10:15

    产权权属证明;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如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交相关缴费资料。5、对于占用小区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停车场等,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意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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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11 下午 07:09:02

    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合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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