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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汽车东莞鸿燕体验中心盛大开业

12月8日,创维汽车东莞鸿燕体验中心盛大开业!当日,创维汽车公司营销中心董事长刘俊先生、东莞鸿燕集团董事长陈鸿昌先生、汽车媒体代表及新老客户朋友在这里欢聚一堂,共襄盛举,共同见证创维汽车东莞鸿燕体验中心的开业庆典。

东莞鸿燕集团创立于1999年,至今已走过整整22个年头。从最初的小规模经营到今天拥有旗下4大汽车品牌,超过10家门店的集团式经营企业。

创维汽车是由“彩电大王”黄宏生创立的新能源汽车品牌,致力于为社会奉献清洁健康的汽车产品,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成就千家万户健康生活。于2018年成立的天美汽车,背靠中国新能源汽车领军企业-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于2021年加入创维集团汽车产业架构,更名为创维汽车,故自成立之初即以高标准起步,下设“研发、造型、智造、采购和营销”五大一体化中心,在技术储备、产品研发、团队建设等诸多方面领先业界,目前拥有全产业链及多项自主创新专利技术。

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进入新能源商用车市场,是新能源商用车的领军企业之一,经过十年沉淀,开沃在全国拥有七大生产基地,配备高学历研发团队近千人,拥有逾千项专利,稳固如磐石的坚实基础为乘用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也将为创维汽车的乘风破浪保驾护航。

今年7月,创维EV6正式上市,新车补贴后官方指导价为15.28-24.98万元。新车主打纯电中型SUV市场,将搭载Alot生态Swaiot智能家居、最新的SkyLink智能网联系统和L2.5级自动驾驶功能。创维EV6将搭载一台最大功率150kW、最大扭矩320N·m的电动机,百公里加速时间9.6秒。创维EV6车型搭载来自孚能科技的71.98kWh的三元锂电池,最高能够为新车提供520km的NEDC续航里程。

创维汽车东莞鸿燕体验中心

0769-22389778

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195号

泰安市鸿雁科贸有限公司怎么样?

泰安市鸿雁科贸有限公司是2001-09-17在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工业园金鑫路。

泰安市鸿雁科贸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90273171690XX,企业法人吕冬梅,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泰安市鸿雁科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制冷采暖设备、燃气设备、空气源热泵、水地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冷凝炉、燃气灶研发、生产、销售;机电、燃气设备安装;空调、冷水(热泵)机组、电风扇、汽车配件制造、销售;电子产品、软件研制开发;地温、太阳能、可再生资源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利用、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冷暖机、电力器材、办公用品、暖气片、太阳能销售;取暖炉、燃气热水器、燃气空调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0854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7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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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燕新能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东鸿燕新能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是2018-04-23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横路20号1座首层A8号铺(住所申报)。

广东鸿燕新能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605MA51KQ8F08,企业法人邓丽燕,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东鸿燕新能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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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被华硕诬告诈骗的事情

昨天,记者从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了解到,黄静的代理人和律师将于今天前往中消协投诉,希望中消协正式接受立案申请,并正式致函华硕公司以及英特尔公司,对华硕笔记本电脑使用工程样品CPU一事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的律师表示,黄静将获得国家赔偿之后,华硕公司一直没有表态,中消协作为官方消费者维权机构,有权要求华硕公司接受调查。

律师表示,向中消协投诉,是黄静对华硕笔记本使用工程样品CPU,存在欺诈行为的维权行动。而黄静本人起诉华硕,是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并且索赔,据悉,黄静的国家赔偿金额也有望于近期公布。律师告诉记者,对于黄静本人考虑的要求华硕赔偿一元的计划,知晓的人士大多并不支持,认为惩罚力度不强,这不利于今后消费者维权,因此,起诉华硕时要求的赔偿方案,还有待律师和黄静进一步商量。

●“勒索华硕案”

消费者黄静于2006年2月9日购买了华硕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异常现象。黄静委托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多次和解谈判,其代理人周成宇提出华硕赔偿500万美元。华硕报案称受到敲诈勒索。2006年3月7日,当事人黄静及周成宇被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

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10个月后,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黄静则准备进一步起诉华硕公司。而周成宇在10月29日英特尔总裁兼CEO欧德宁在北京大学演讲时,为此登台抗议。

黄静:为了洗冤

我得活着出去

“勒索华硕案”女主角首次吐露心声

因为一台笔记本电脑,黄静因为涉嫌敲诈勒索华硕公司500万美元,在看守所中度过了10个月。后经检察机关认定,其罪名不成立。黄静当初为什么要去索赔500万美元?看守所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受到母亲保护,与外界封闭的黄静的真正想法一直不为人知。几经周折之后,昨天,黄静回忆了这些她一说起就痛苦的过去。

看守所里:为了洗冤放弃轻生念头

在那儿很无助。晚上睡不着觉,一闭眼就想起之前的事情。每天过得非常慢。我当时很绝望,曾想过要自杀。但是后来我放弃了,我是为了我妈(才活下来)。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索赔500万美元?这个数额的确很会让人认为是狮子大开口。

黄静(以下简称“黄”):他们是世界500强企业,年营业额非常可观,我们是按照他们年营业额的0.05%进行惩罚性赔偿,赔偿是用于成立反欺诈基金会。

记:华硕公司叫了警察,你害怕了吗?

黄:没怎么想。害怕是肯定的,但结果却太让我意外了。警察说我们敲诈他们(华硕公司)。此后,我就再没走出看守所。

记:后悔去索赔吗?

黄:有,在看守所时我就在想这个问题,如果没去索赔,我的人生会是另一个样子,我现在深刻体会到什么叫难得糊涂了,有时候被骗真的很幸福。

记:看守所里的人怎么看待你?

黄:我当时受到的是很严格的管制。所有人都把我当重犯看待,甚至还有人劝我认罪。

记:在看守所中的日子,你是怎么过的?

黄:在那儿很无助。晚上睡不着觉,一闭眼就想起之前的事情。每天过得非常慢。我当时很绝望,曾想过要自杀。但是后来我放弃了,我是为了我妈(才活下来)。那时特别想我的家人,在看守所的10个月,我没见过妈妈。更重要的是,我为了能有一天洗冤,一定要活着走出去。

重获自由:一辈子走不出阴影

我现在已经很努力在调整自己来面对现实了,我很少出门,一般都呆在家里。我还是不住地去回想看守所中度过的日子,常常想着想着就头疼,烦乱无比。因为这事,我肯定一辈子都走不出阴影的。

记:得知自己无罪,能够回家的那一刻,一定很高兴吧?

黄:难以名状的感觉,高兴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妈妈时什么都没说,她只叫了我小名,我就抱着她不停地哭。我妈妈很理解我,她后来很少提到这事,所以也没有太多地安慰我。

记:她一定是怕你再受伤害。

黄:我妈妈很担心我,所以一直不同意和记者见面,因为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现在已经很努力在调整自己来面对现实了,我很少出门,一般都呆在家里。我还是不住地去回想看守所中度过的日子,常常想着想着就头疼,烦乱无比。因为这事,我肯定一辈子都走不出阴影的。

记:回家后都做些什么?

黄:一般都在家看书,上网都很少,以前的朋友都不能联系了。因为我尝试过联系一个以前最好的同学,但聊天中明显感觉到异样的感觉。我受不了别人对我这样的看法,他们都把我当作罪犯看待。

记:今后你准备怎么办?去工作,还是去学习?

黄:不知道,我现在只想要他们(华硕)认错。

起诉华硕:一定要让对方道歉

我非常怕再和华硕抗争,这次后果可能更糟,但更不想让第二个我出现。获得国家赔偿让我鼓足勇气起诉,妈妈和律师也给了我支持。

记:那台惹出麻烦的电脑您还留着吗?

黄:我害怕出意外,保存在银行保险柜里。我回来后就再也没见过它,都是我妈在保管。

记:对“华硕”这两个字敏感吗?

黄:能不提他们吗!我和妈妈两个人现在最不愿意看到听到的就是这两个字,看见广告我们都躲。

记:刚刚获得了国家赔偿认定书,感到欣慰吗?

黄:国家赔偿的意义大于实质,赔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沉冤昭雪。

记:你无罪了,而且也有国家赔偿,为什么还要起诉华硕要求道歉?

黄:我对他们(华硕)非常失望,国家都认错了,他们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一定要坚持到底,要让所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要求他们道歉。其实我非常怕再和华硕抗争,这次后果可能更糟,但更不想让第二个我出现。获得国家赔偿让我鼓足勇气起诉,妈妈和律师也给了我支持。

记:如果获得道歉了,还会有什么别的愿望吗?还会要求华硕拿出资金,用于成立反欺诈基金会?

黄:我还没想好,在考虑要求一元赔偿,或者继续要求他们成立基金会。

相关内容:

受害人黄静写给华硕董事长施崇棠的信

黄静华硕“胳膊大腿案”全过程

持续更新中:

1、2006年2月9日上午,黄静在华硕公司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当天下午出现故障,黄静由新人公司销售代表高鸿燕将该电脑送到华硕北京服务中心检测;

2、2006南2月10日上午,接到华硕公司电话后黄静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取机,华硕工程师称电脑无硬件故障只是重新安装软件就解决了问题;

3、2006年2月10日下午,因电脑故障重新发生,黄静再次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华硕工程师在对该机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检测”后,再次告知黄静该机无硬件故障重新安装系统软件就没有问题了。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给黄静开具的《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记录单》,故障现象描述:“不加电,只检测出报告”,检修说明:“Reset,重做系统,上午有升级2.0GCPU为2.13GCPU”,维修工程师:林迎钊。华硕公司工程师解释更换CPU原因为,因客户等待时间超过2小时,所以公司免费升级CPU作为补偿;

4、2006年2月11日,黄静发现该电脑故障现象仍然未能解决,因周六不确定华硕是否上班,所以找来朋友周成宇帮助解决电脑问题。周成宇用软件检测中发现该电脑内装为英特尔公司明确规定不能用于最终用户产品的工程样品处理器。而英特尔公司刚在两个月前平息一场因为合作伙伴违规使用这种工程样品处理器引发的“英特尔CPU造假风波”;

5、2006年2月13日,黄静正是委托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舒梅律师和周成宇作为代理人处理她因华硕公司在售后服务过程中违规使用不合格产品产生的纠纷事宜;

6、2006年2月14日,黄静在律师舒梅和代理人周成宇的陪同下,携带摄像机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记录下询问华硕工程师有关该电脑更换CPU一事,华硕工程师林迎钊承认该CPU由华硕公司更换,并且可以得到华硕公司保修;

7、2006年2月14下午,黄静在代理人周成宇陪同下,前往华硕北京分公司,见到华硕中国业务群品牌总监郑威,郑威承认华硕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更换黄静电脑部件;

8、2006年2月15日上午,华硕公司中国业务群总经理许佑嘉、郑威、以及其他华硕工作人员与黄静及其代理人面谈,许佑嘉承认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更换黄静电脑部件的事实,但是将责任推卸到工程师身上,并称更换的工程样品处理器是由代理商新人公司提供的。许佑嘉提出华硕对于此事的解决办法是在查明真相后为黄静换回原装正式版CPU部件,别的要求华硕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对于许佑嘉不负责任的说法,黄静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金;许佑嘉要求对黄静的电脑进行检查,检查之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双方约定在北京市公证处进行检查;

9、2006年2月16日上午,华硕公司两名代表在北京市公证处对黄静的电脑反复测试检查之后确认该电脑被更换的确实是工程样品处理器;

10、2006年2月17日下午,在许佑嘉承诺的24小时处理时间到期之后,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前往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该公司公关部经理汪洪华负责接待。在提供了全部证据资料后,英特尔公司要求不要将该消息外泄,并承诺促使华硕尽快解决;

11、2006年2月18日下午,华硕公司在接到英特尔通知后主动与黄静联系,要求继续和解谈判,黄静代理人周成宇任然提出了索赔500万美金惩罚性罚款的和解方案,并声明所涉及的赔偿是由华硕公司出资,华硕公司管理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的建议,并非为了任何人个人得利。华硕公司法律顾问邱宝昌则推翻了华硕公司更换CPU这一事实,称哪怕华硕公司没有任何问题也司愿意高于法律范畴向消费者黄静赔偿。此次谈判中郑威、邱宝昌提出了需要十天的时间进行调查,调查清楚了之后才能处理;

12、2006年2月28日,当华硕提出的十天调查时间到期后,华硕公司并无任何答复,而且郑威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黄静及其代理人再次前往英特尔公司,与公关部经理汪洪华面谈,并告知英特尔公司准备一周以后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华硕公司和英特尔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在此之前黄静代理人也曾多次将此事件情况反映到英特尔中国区高层以及法务负责人处,英特尔表示再给华硕时间,但是时间不能确定需要多久;

13、2006年3月1日,在英特尔公司促使下,受害人黄静、代理律师舒梅代理人、代理人周成宇再次来到华硕公司,华硕公司郑威、邱宝昌、公关部林佳佳参加谈判。此次谈判华硕邱宝昌完全推翻了之前华硕其他代表承认过的全部关键事实,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说该电脑权属不应该归黄静,黄静没有资格向华硕主张权利。邱宝昌甚至说黄静及其代理人受人指使,并威胁“要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华硕最终也没有具体明确说法将会如何解决这件事情,什么时间可以解决,而前面两次的时间约定事实证明也只是谎言。面对如此蛮横的华硕公司代表,受害人黄静被气得流泪。黄静代理律师舒梅、代理人周成宇正式向华硕公司宣布终止和解谈判,准备在2008年3月8日进行诉讼;

14、2006年3月,根据办案民警介绍,华硕公司郑威最初向警方报案称:“因在维修过程中使用不合格产品被消费者发现,消费者索赔500万美金,华硕公司认为这是工程师个人行为造成,华硕公司不应该承担这么大责任,消费者索赔数额太大”要求警方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办案民警认为:华硕欺诈消费者有过错在先,国家法律并未规定消费纠纷索赔超过某个数额就能构成犯罪。因此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15、在第一次报案不成功之后,在某位专业消费维权大律师的帮助下华硕公司删除了黄静出问题那台电脑的全部维修、更换记录。郑威在该律师陪同下再次前往警方报案称:“受到周成宇、龙思思(黄静)等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万美元。我公司从未对该电脑进行过维修,从未更换过该电脑内任何部件”并且还向警方提供了所谓黄静伙同周成宇自行更换CPU的证据,最终该案件被警方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16、2006年3月5日,华硕郑威打电话给黄静,试探黄静是否准备起诉。黄静告诉郑威肯定会起诉,而且配合诉讼将会向新闻媒体提供一些新闻线索,希望获得社会舆论的关注,合法维权黄静再次向郑威说明,要求出资五百万美金成立反欺诈基金会,只是希望华硕公司能善待消费者而绝不是为了贪图个人利益;

17、2006年3月6日,郑威在一天之内连续给黄静打了14个电话,要求黄静暂时不要对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并提出3月7日上午将有华硕台湾总部负责人到北京专程解决此事。郑威要求第二天黄静独自前往华硕公司,并且要带上那台出问题的电脑“一次性解决”;

18、2006年3月7日上午,黄静在代理人周成宇陪同下来到华硕公司,郑威直接向黄静出示华硕公司董事会授权全权处理此事的授权书,称不必再谈什么了,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准备离开时被警察赶到现场抓获,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随后被送到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关押;

19、2006年4月10日,当部分媒体报道此事,华硕公司发布第一次声明称:“近日,周成宇、“龙思思”两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万美元。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对我公司的正常业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第二天华硕公司再次发布第二次声明称:“本公司被犯罪嫌疑人勒索500万美金一事,鉴于此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对于任何媒体的不实报道本公司保留法律追索的权益。请各媒体不要引用不实报道。”署名皆为华硕中国业务群;

20、2006年4月14日,黄静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1、2006年12月26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黄静取保候审;

22、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23、2008年6月5日,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代理黄静向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刑事案件错案国家赔偿;

24、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发给黄静《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

25、2008年6月18日,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律师、付占平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张斓律师组成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接受受害人黄静的委托处理其与华硕公司、英特尔公司之间的相关法律事宜;

26、2008年7月8日,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向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英特尔公司无任何积极态度相应,英特尔公司法规部总监表示英特尔公司对此没有任何法律义务;

27、2008年8月4日,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向华硕公司以及郑威个人发出律师函,华硕公司无任何答复,律师团主动联系郑威,郑威表示华硕公司处理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地方有错,不怕打官司,你们愿意起诉就去告吧;

28、2008年9月19日,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向华硕公司董事长发出《致华硕公司董事长施崇棠先生的信》,信中详细介绍了消费者黄静因为受到华硕公司欺诈合法维权反而遭到华硕诬告陷害的情况。但是至今华硕公司仍然没有任何反应。

29、2008年10月27日,华硕发言人回应,媒体报道中的当事人女大学生龙思思,并不是一名女大学生,而是北大某单位的员工,从购买华硕电脑,跟华硕打交道开始,就一直使用化名“龙思思”,她的真名叫黄静。案件中的另一人,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则是“大陆互联网卷包案”第一人。2005年5月曾为中华网笔记本频道总监的周成宇突然失踪,有报道称,当时他还欠着笔记本频道员工两三个月的工资,总计约20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约30万元。华硕发言人称,此案并非一般的用户索赔问题,因此当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

30、2008年10月27日,黄静对华硕提起诉讼后,当事人律师团透露,黄静本人倾向于通过诉讼得到名誉上的澄清,而不是高额的赔偿金。

31、2008年11月3日,黄静的代理人和律师将于今天前往中消协投诉,希望中消协正式接受立案申请。

来源:华硕维权网

2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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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09 下午 01:49:24

    家的那一刻,一定很高兴吧?黄:难以名状的感觉,高兴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妈妈时什么都没说,她只叫了我小名,我就抱着她不停地哭。我妈妈很理解我,她后来很少提到这事,所以也没有太多地安慰我。记:她一定是怕你再受伤害。黄:我妈妈很担心我,所以一直不同意和记者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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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7-09 下午 07:38:13

    实,但是将责任推卸到工程师身上,并称更换的工程样品处理器是由代理商新人公司提供的。许佑嘉提出华硕对于此事的解决办法是在查明真相后为黄静换回原装正式版CPU部件,别的要求华硕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对于许佑嘉不负责任的说法,黄静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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