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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入侵网站吗。或者以其他方法窃取后台数据?
可以的,之前我在网彩输了3万,后来我入侵了他们的网站改了数据,两天就赢了回来就不敢在去玩了,太他妈坑了
问下大家浏览被黑客攻击的网站有危险么
那要看看那位黑客大侠的最终目的了。黑客攻击网站一般就是要瘫痪系统,使其不能按设计者的意图正常的工作。如果骇客黑掉了某个系统,并改变了他的目标指向,也就是说骇客把访问者要访问的网站链接到别的网站上,如果连接的网站充满了恶意,那么,你的访问就很危险。。一般情况下 病毒都被绑在了要访问的文件中,如果不进行专门杀毒扫描过程的话,是很难被发现的。。不要太寄希望于防火墙。。。
黑客入侵网站构成犯罪吗?
黑客本身并不违法,但是要是入侵别人网站盗取信息可能构成盗窃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一)关于本罪的定罪情节
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l.行为人将窃取、收买到手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用于自己伪造信用卡的,又会触犯刑法第177条第l款第4项的规定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这种情况属于吸收犯。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只定伪造金融票证罪一个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行为人明知犯罪分子实施伪造信用卡犯罪,而为其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共犯论处。
3.依据法条第3款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关于本罪的重罪情节
本罪的重罪情节为“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量巨大”的具体标准,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对近似犯罪所规定的数额标准酌情认定(为定罪情节数量标准的3倍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具体来说,我们认为可以认定为下列之一的情形:(1)曾因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该罪的;(2)与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结共同作案的;(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被犯罪分子用于伪造信用卡,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为定罪情节“较大损失”的数额标准3倍以上);(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1)银行或者其他
统,并改变了他的目标指向,也就是说骇客把访问者要访问的网站链接到别的网站上,如果连接的网站充满了恶意,那么,你的访问就很危险。。一般情况下 病毒都被绑在了要访问的文件中,如果不进行专门杀毒扫描过程的话,是很难被发现
当从重处罚。(二)关于本罪的重罪情节本罪的重罪情节为“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量巨大”的具体标准,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对近似犯罪所规定的数额标准酌情
,两天就赢了回来就不敢在去玩了,太他妈坑了问下大家浏览被黑客攻击的网站有危险么那要看看那位黑客大侠的最终目的了。黑客攻击网站一般就是要瘫痪系统,使其不能按设计者的意图正常的工作。如果骇客黑掉了某个系统,并改变了他的目标指向,也就是
,使其不能按设计者的意图正常的工作。如果骇客黑掉了某个系统,并改变了他的目标指向,也就是说骇客把访问者要访问的网站链接到别的网站上,如果连接的网站充满了恶意,那么,你的访问就很危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