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享受的文化娱乐属于_文化娱乐和娱乐文化的区别

hacker|
116

文章目录:

娱乐场所的性质

按照2006年11月文化部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其兼营部分适用《条例》规定。只对本单位内部员工开放的福利性娱乐场所和非营利性舞会、卡拉ok演唱等文化娱乐活动,不属于《条例》调整的范围。

根据该《条例》,“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娱乐场所设立申请应当依法进行公示,通知申请设立的娱乐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附近的学校、医院、机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利害关系人派人参加听证,并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积极受理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听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在工作方式上可以探索与公安、工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听证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听证事宜。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没有报名参加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该条例还规定了娱乐场所巡查制度等项,“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参加,组织巡查人员培训考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娱乐场所巡查人员应当对娱乐场所随时进行专项巡视和检查,实时了解掌握娱乐场所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安全隐患,维护娱乐场所正常秩序,保障娱乐场所正常经营及公共安全,发现、制止违法违规活动并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释义②】指qq堂游戏中的著名家族~娱乐场所

文化娱乐算生活消费需要吗? 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吗?

我认为,文化娱乐应该算生活消费需要。因为人的需要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文化娱乐虽然不是生活必需品,但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确实是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今是经济文化时代,文化娱乐是文化产业的一部分,所以文化娱乐要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劳动竞赛、职工运动会、职工文化娱乐活动”是企业文化吗

这些是属于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但这并不是真正的企业文化,而是通过这些活动,凝聚人心,提高全员素质,进而充实企业是文化内涵。

现在很多企业都认为,企业文化无非就是搞搞活动,为活动而搞活动,搞得一些活动随心所欲,想搞什么就搞什么,从来也不结合企业真正文化的内涵来搞,走形式,浪费人力物力,真是不可取。

员工报销的“娱乐费”,计入什么科目

员工报销的“娱乐费”如用于招待客户可计入:销售费用-招待费

员工报销的“娱乐费”如本单位员工集消费可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如企业有工会经费,也可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条大神的评论

  • avatar
    访客 2022-07-07 下午 09:00:34

    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其兼营部分适用《条例》规定。只对本单位内部员工开放的福利性娱乐场所和非营利性舞会、卡拉ok演唱等文化娱乐活动,不属于《条例》调整的范围。根据该《条例》,“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娱乐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