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1、关于交通安全小知识
- 2、大学生在校内外应该注意哪些交通安全?
- 3、交通安全小常识有哪些?
- 4、作为大学生如何保障自己交通安全和维护校园的交通安全
- 5、大学生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 6、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有哪些?
关于交通安全小知识
交通安全小常识:
1、行人须走人行道:人行道,须靠路边行走。
2、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准许通行时,须迅速,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在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须直行,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行人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行人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不准在马路上追逐、嬉戏,也不准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绳等。更不要突然行走路线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
扩展资料:
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该注意哪些:
1、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
2、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施不及危险。
3、横过同方向有两条机动车道路上,要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还有车辆驶来,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危险。
4、横过车行道时,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
5、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绝要抢行,应等待下绿灯信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安全
大学生在校内外应该注意哪些交通安全?
校园内交通安全应注意哪些问题
校园内部的交通不像社会上那样熙熙攘攘,但是却有其特殊的问题存在,主要是:
1.路面窄,转弯多,容易出事故;
2.流量不均衡,有的地段流量小,有的地方流量大;
3.时间上相对集中,开学以后、放假前夕、或遇大型集会、文体活动,是交通秩序最为复杂的时期;
4.与校外交往多,而校内的交通路线并不全为校外的驾驶员所熟悉;
因此大学校园也难免有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作为大学生应该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
1.切莫错误地认为校内无事,要树立交通安全观念,时时提高警惕;
2.熟悉校内路线地形,记住易出事故地段;
3.走路留神,见到各种车辆提前避让,防止那些认为“校内可以不讲交通规则”的人意外肇事;
4.骑车、驾车要慢速行驶,复杂地段要缓缓而行,必要时要下车推行。
交通安全小常识有哪些?
(1)外出乘车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黑摩的等非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3)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4)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5)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6)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中小学生骑车带人、闯红绿灯、并排骑车、逆向骑车、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以及骑自行车打手机、听MP3等各种交通违规行为,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作为大学生如何保障自己交通安全和维护校园的交通安全
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乘坐交通工具,依次上下,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不能贪图便宜,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巴”、“摩的”。
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时必须遵守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要走人行横道。
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措施
1、及时报告情况。无论是在校外还是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及时报警,有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和肇事者“私通”。
如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警外,还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
2、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调查结论是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之一。如果场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就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甚至会造成“不合理的模棱两可”的情况。记得要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3、控制罪犯。如果行凶者想要逃跑,试着控制它。控制不了自己身边的人来帮忙控制,如果真的控制不了要记住造成事故的车辆的车牌号等特征。
大学生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一)大学生交通安全及交通事故的危害
大学生交通安全是指大学生在校园内和校园外的道路行走、乘坐交通工具时的人身安全。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问题,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
(二)大学校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与社会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使校园内人流量,车流量急剧增加。许多高校老师拥有私家轿车已不算希奇,摩托车更是普遍,学生骑自行车的很多,开汽车上学已不再是新闻了。校园道路建设,校园交通管理滞后于高校的发展,一般校园道路都比较狭窄,交叉路口没有信号灯管制,也没有专职交通管理人员管理。校园内人员居住集中,上、下课时容易形成人流高峰等等原因,致使高校的交通环境日益复杂,交通事故经常发生。
(三)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
1、校园内易发生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上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许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活动经验,头脑里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同学在思想上还存在校园内骑车和行走肯定比公路上安全的错误认识,一旦遇到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⑴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⑵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
⑶骑“飞车”。一般高校校园面积都比较大,宿舍与教室、图书馆等之间的距离比较远,所以许多大学生购买了自行车,课间或下课时骑自行车在人海中穿行是大学的一道风景线。但部分学生骑车技术也实在“高超”,居然能把自行车骑得与汽车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祸根。
2、校园外常见的交通事故。大学生余暇空闲时购物、观光、访友到市区活动,由于这些地方车流量大、行人多,各种交通标志眼花缭乱,与校园相比交通状况更加复杂,若缺乏通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会很高。有的学生公寓建在校外,每天上课、下课时在校园周边地区形成人流、车流高峰,成为大学生交通事故新的多发地带。大学生离校、返校、外出旅游、社会实践、寻找工作等外出活动中,乘坐各种交通工具,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有时甚至造成群体性伤亡,教训十分惨重。
(四)交通事故的预防
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乘坐交通工具,依次上下,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不能贪图便宜,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巴”、 “摩的”。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时必须遵守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五)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及时报案。无论在校外还是在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 “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
2、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勘察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甚至于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3、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